长宁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西部,东连静安区,西与西南邻闵行区,东南接徐汇区,北与普陀区以吴淞江(苏州河)为界,总面积38.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9.37万人(2017年)。2017年,长宁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17.52亿元。长宁境内交通有新华路、江苏路、延安路、长宁路、虹桥路等主要道路,延安路高架、内环线、中环线、外环线和上海地铁2、3、4、10、15号线通过区境。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位于区域西部。长宁拥有上海第最集中的涉外高标准住宅商务办公综合区古北新区、老上海传统的高级住宅区新华路、虹桥花园别墅区、苏州河沿线中高档住宅区和普通新村住宅区。位于长宁的国家级开发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则是上海最早最成熟的现代化商务区之一,外国领事馆、500强企业等聚集林立,为沪上外籍人士聚居之地。长宁纪念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庆龄陵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布尔塞维克》编辑部旧址等。文化体育设施有刘海粟美术馆等。长宁10个街道(镇)均被评为市级文明社区,成功创建了一批市级、区级文明小区、文明单位,2011年荣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2017年,长宁区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区)。2017年,长宁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长宁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